我常常想起一百多年前,亨德里希在他纽约的公寓里对我说的话。
「第一条守则是不要爱上别人。」他说,「还有其他守则,但这是最重要的一条。不要爱上别人、不要谈恋爱、不要妄想得到爱情。如果你好好遵守,就会过得不错。」
我瞪着他缭绕的雪茄烟雾,看向中央公园里被暴风雨连根拔起的树木。
「我不认为我会再爱上别人了。」我说。
亨德里希露出微笑。有时候他就像恶魔一样。「很好。当然了,你可以爱美食、音乐、香槟,和十月少有的晴朗午后。你可以爱上瀑布的美景和旧书的气味,但对人的爱是碰不得的。你听见了吗?不要跟人建立连结,也尽量不要对你遇见的人产生感觉。不然的话,你会慢慢发疯……」
伦敦。新生活的第一个星期。
橡树园中学的校长室。
我试着让自己看起来举止正常,但这个挑战的难度越来越高了。过去的记忆就快要倾巢而出。
不。
早就到处都是了,过去一直都在这里。房间瀰漫着即溶咖啡、清洁剂和丙烯酸纤维混纺地毯的气味,但墙上贴着一张莎士比亚的海报。
海报上是他随处可见的那幅头像:后退的髮线、苍白的皮肤,还有毒虫般的呆滞目光。一幅跟莎士比亚不太像的画像。
我将注意力转回达芙妮.贝罗校长身上。她戴着一副橘色的圆形耳环,一头黑髮中掺杂几簇白丝。她正对着我微笑。一抹伤感的笑。未达不惑之年的人是无法露出这种笑容的。那是融合了悲伤、藐视和兴味的微笑。
「我在这里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。」
「是吗?」我说。
外头传来的警笛声逐渐远去。
「时间,」她说,「是个奇妙的事物,对吧?」
她轻巧地拎着咖啡纸杯的边缘,放到电脑旁边。
「再奇妙不过了。」我附和。
我喜欢达芙妮。我喜欢这场面试。我喜欢回到伦敦,回到哈姆雷特塔区,参加一场平凡工作的面试。就这一次,能感受到平凡真是太棒了。
「我已经教了三十年的书,其中二十年是在这里。这念头真令人郁闷。过了这些年,我觉得自己好老。」她微笑着叹口气。
人们这幺说的时候,我总是觉得很好笑。
「妳看起来一点都不老。」这句话是唯一正解,所以我就这幺说了。
「嘴巴真甜!加分!」她发出一阵高了两个八度的笑声。
我想像那笑声是只隐形的鸟,异国品种,来自圣露西亚(她父亲是那里人),振翅飞向窗外的灰色天空。
「噢,要是能像你一样年轻就好了。」她咯咯笑。
「四十一岁不年轻了。」我强调这个滑稽的数字。四十一岁。四十一岁。我是四十一岁。
「你看起来保养得很好。」
「可能是因为我刚度完假。」
「去了什幺好地方?」
「斯里兰卡。没错,是个好地方。我在海里餵海龟……」
「海龟?」
「没错。」
我转向窗外,看到一名女子带着一群穿制服的孩子吵闹地走向游乐场。她停下脚步,转向他们,我看着她说话的脸,听不见她说什幺。她戴着眼镜,穿着牛仔裤和一件长长的羊毛衫,衣襬随风飘蕩。她将头髮拨到耳后。某个学生说的话让她笑了起来,笑容让她的脸庞发亮,我一时看得出了神。
「啊。」达芙妮注意到我的视线,让我尴尬不已。「那是卡蜜儿,我们的法文老师。她很特别,孩子们爱死她了。她总是带他们出去……户外法文教学。这就是我们学校的风格。」
「我知道你们在校园里做了很多了不起的事。」我说,试着拉回话题。
「我尽力了,我们都尽力了,虽然有时候这是场注定失败的战斗。这是我对你唯一的顾虑。你的推荐信很惊人,我也都查证过了……」
我鬆了一口气。不是因为她查证了我的推荐信,而是因为真的有人接了她的电话,或是回了邮件。
「……但这里不是什幺萨福克郡的乡下学校。这里是伦敦,哈姆雷特塔。」
「小孩子都是一样的。」
「他们是很棒的孩子。但这里是很不一样的地区,他们没有一般伦敦人的优势。我的顾虑是,你一直都过着避世的生活。」
「我可能会让妳惊讶。」
「况且,许多学生现在的生活已经够艰难了,更别说要他们应付历史课。他们只在乎周围的世界。关键在于,到底要怎幺让他们对这个科目产生兴趣。你要怎幺让历史活起来?」
这问题再简单不过了。「我们并不需要让历史活起来,历史本身就是活的。我们就是历史。历史不是只有政治家、国王和皇后,历史是每一个人,是世间万物。历史就是那杯咖啡。妳用一杯咖啡就可以解释整个资本主义、帝国和奴隶制度的历史。为了让我们能够坐在这里用纸杯喝咖啡,背后造就的悲剧和鲜血是非常惊人的。」
「你让我不想喝这杯饮料了。」
「噢,抱歉。但重点是,历史就在万物之中,我们必须让大家意识到这点,这样人们就能好好了解一个地方。」
「这样啊。」
「历史就是人,大家都爱历史。」
达芙妮面露疑问地看着我,她抬起眉毛,整张脸缩进脖子里。「你确定吗?」
我微微点了点头。「只要让他们知道,他们的所见所为,都是因为前人留下的脚印。莎士比亚的,还有所有曾经活过的人类。」
我看向窗外。我们位在三楼,拥有绝佳的窗景,就算在伦敦灰濛濛的细雨中,景色也一览无遗。我看到一栋我常经过的乔治亚时期的建筑。
「那栋房子,那边那栋,有很多烟囱的?那曾经是一间精神病院。还有另一边,」我指向另外一栋较矮的砖造房子,「是旧屠宰场。以前他们会拿所有的老骨头做成瓷器。如果我们在两百年前经过那里,就可以听见那些被社会判定为疯子的尖叫声,另一边则传来牲畜的哀号。」
如果,如果,如果。
我指向东边那些有露台的石板屋顶。
「然后在那边,旧福特路上的一间麵包店,那里曾经是提倡妇女参政的希维亚.潘克斯特和东伦敦女权人士集会的地点。离旧火柴工厂不远的地方,在当时有一个妳绝对不会漏看的大型标语,用金色颜料写着『要求女性投票权』。」
达芙妮写了些笔记。「我看到你还会弹奏乐器。吉他、钢琴,还有小提琴。」
还有鲁特琴。但我没这幺说。还有曼陀林,还有西特琴,还有锡口笛。
「没错。」
「你完全把马汀给比下去了。」
「马汀?」
「我们的音乐老师。他没救了,只会敲一点三角铁,但他觉得自己是个摇滚巨星。可怜的马汀。」
「这个嘛,我爱音乐,我也爱弹乐器,但我发现自己不太会教学。我一直都觉得谈论音乐是件困难的事。」
「不像历史?」
「不像历史。」
「而你似乎对现有的课程也很了解。」
「是的,」我轻鬆地撒谎。「当然了。」
「而你还很年轻。」
我耸耸肩,然后做出一个这种时候该有的表情。
「我五十六岁了,四十一岁还很年轻,相信我。」
五十六岁还很年轻。
八十八岁还很年轻。
一百三十岁还很年轻。
「这个嘛,我是个很老的四十一岁男人了。」
她对我露出微笑。她按了一下原子笔的顶端。然后再按一下。每一下都是一个重要的瞬间。按第一下,然后停顿,再按一下。你活得越久,就越难在这些片刻到来的时候抓住它,也越难在某个不是过去也不是未来的时间里活着。越难活在当下。
艾蜜莉.狄金生说:「永恆是由当下构成。」但你要怎幺活在此刻所在的「当下」?你要怎幺阻止其他「当下」的鬼魂侵扰?简单来说,你要怎幺「活着」? 我离题了。
最近常发生这种状况。我曾听别人说过这件事。其他信天翁曾谈起过。你来到了生命的中间点,然后思绪变得太过纷杂。回忆汹涌,头痛剧增。今天的头痛不是特别糟,但就是痛。
我试着集中精神。我试着抓住刚才那个当下,就在几秒之前,我还很享受这场面试的时候。享受这种相对平凡的感受,或是这种感受带来的幻觉。
平凡不存在。
对我而言不存在。
我试着集中精神。我看着达芙妮,她摇了摇头,笑出声来,比刚才柔和多了,但她没有说她在笑什幺。我从她恍神了一瞬间的目光中感受到,应该是某件悲伤的事。「好吧,汤姆,我得说你本人和你的应徵资料让我印象深刻。」
汤姆。
汤姆.海瑟德。
我的名字──本来的名字──曾是艾思谦.汤玛斯.安布瓦兹.克里斯多夫.海瑟德。那是个开端。从此之后,我有过很多、很多名字,有过很多、很多身分。但在我第一次踏上英国之后,我就丢弃了那些多余的装饰,成为汤姆.海瑟德。
现在,再度使用这个名字,感觉就像某种回归。那名字在我脑中迴荡。汤姆、汤姆、汤姆、汤姆。
「你符合所有的条件。但就算不符合,你还是会录取。」
「噢,真的吗,为什幺?」
她抬起眉毛,「因为没有其他应徵者!」
我们都笑了起来。
但笑声比蜉蝣的生命还短。
因为,接下来她说:「我住在教堂街,你对那里知道些什幺吗?」
我当然知道了。这个问题像是一阵冷风将我吹醒。我的头痛得更厉害了。我想像一颗苹果在烤箱里炸开的画面。我不该回来的。我不该要亨德里希让这件事成真的。我想起了萝丝,想起最后一次和她见面时,她那双睁得大大的绝望双眼。
「教堂街。我不知道。不,不,恐怕我不知道。」
「别担心这个。」她啜着咖啡。
我看着莎士比亚的海报。他似乎在盯着我,像个老朋友一般。在他的肖像下面,有一句引言。
我们知道我们现在是什幺,可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变成什幺。
「你给我某种感觉,汤姆。一个人得相信自己的感觉,对吧?」
「我想是吧。」我说,虽然我从未信任过感觉这种东西。
她微笑。
我微笑。
我站起身,向门口走去。「九月见。」
「哈!九月,九月。你瞧,时间转瞬飞逝。这也是衰老的特点:时间会加快脚步。」
「我也希望如此。」我低语。
但她没有听见,因为接着她说:「还有孩子。」
「不好意思?」
「孩子是另一个让生活加快脚步的存在。我有三个孩子。最大的二十二岁,去年毕业了。昨天她还在玩乐高,今天她就拿着新公寓的钥匙了。二十二年,一眨眼就过去。你有小孩吗?」
我抓住门把。这也是一个重要时刻。而在这个时刻里面,有其他千千万万个时刻刺痛地甦醒过来。
「没有。」我说,因为这回答比说出真相容易。「我没有。」
有一瞬间,她看起来有点尴尬。我猜她想说点什幺,但她只说:「回头见,海瑟德先生。」
我踏到走廊,闻到相同的清洁剂味。两个青少年倚在墙上,低头盯着手机萤幕,和老牧师盯着祈祷书的神情一样虔诚。我回头看向达芙妮,她正盯着电脑。 「好的,回头见。」
△△△
我走出达芙妮.贝罗的办公室,走出学校,同时身处二十一世纪和十七世纪两个时空。
我走了大约一哩路,前往教堂街—整段路程充满了投注站、人行道、公车站、水泥路灯柱和随随便便的涂鸦──我一路上几乎陷入了恍惚状态。街道感觉太宽了。当我走上教堂街时,看到了我早就知道的景象:曾经在那里的房子都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十九世纪晚期建造的高大房子,有着红砖墙,跟它们所属的年代一样阴暗朴素。
街角原本是一座废弃的小教堂,那时还有一位守门人,现在变成一间肯德基。红色塑胶招牌就像一道抽痛的伤口。我闭着眼行走,尝试沿着街道感受原来的那栋房子究竟有多远。走了大约二十步后,我停下脚步。睁开双眼,看见一栋半独立式住宅,和我几个世纪前造访过的模样毫无相同之处。毫无记号的门板是现代感的蓝色。从窗户可以看见放着电视的客厅。有人正在打电动。萤幕上,一只外星生物被炸了开来。
我的头阵阵抽痛,觉得一阵无力,不得不往后退一步,彷彿过去是某种让空气稀薄、改变重力法则的事物。我向后轻轻地倚着一辆车,但还是触动了警报。 那噪音震天价响,就像痛苦的哀嚎,远从一六二三年咆哮而来。我快速远离那栋房子,远离那条街,暗自希望我也能用同样轻易的方式远离过去。
我这一生只谈过一次恋爱。从某个角度来说,我猜这让我成了浪漫主义者。你只有一个真爱,而在他离开以后,没有其他人能够比得上。这是个甜美的想法,但现实却是恐怖的化身。你得面对接下来那些孤独的岁月。当你存在的意义消失之后,还得继续活着。
曾有一段时间,我存在的意义就是萝丝。
但她走了之后,许多美好回忆都被最后一刻的记忆给污染了。一个终结一切,却也成为恐怖开端的日子。那是我和她共度的最后一天。因为今天就是那一天,就是我前往教堂街找她的那一天,也是数百年来,定义我接下来许多年岁的一天。 所以……
我曾站在她的门外。我敲了敲门,等待,再敲了敲门。
我刚才在街角经过的那位守门人,现在正朝我走来。
「那个房子被做记号了,小伙子。」
「是的,我知道。」
「你别进去那里……很危险的。」
我伸出手。「退后。我也受到诅咒了,不要再靠近我。」
我当然是在说谎,但是效果显着。守门人用极快的速度远离我。
「萝丝。」我对着门说,「是我。汤姆。我刚才在河边遇见葛蕾丝。她说妳在这……」
虽然等了好一会儿,但我还是听到门内传出她的声音。「汤姆?」
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听见这个声音了。
「噢,萝丝,开门吧。我需要见妳。」
「不行,汤姆。我生病了。」
「我知道。但我不会被传染的。过去几个月,我身边都有许多瘟疫病患,但我连一点感冒都没有染上。拜託,萝丝,把门打开。」
她照做了。
她就站在那里,跟我年龄相仿的女人,但她看起来快要五十岁了,我却还像是个青少年。
她的皮肤泛灰,脸上长疮,就像地图东一块西一块。她几乎站不起身。我对于让她不得不离开床感到愧疚,但她看起来很高兴见到我。扶她回床上时,她有点口齿不清地说,「你好年轻,还是……还是个年轻人……几乎是个男孩。」
「我额头上有一小条皱纹了,妳看。」我握住她的手。但她看不到那条皱纹。
「我很抱歉。」她说,「我很抱歉那时叫你离开。」
「那是正确的决定。光是我的存在就会给妳带来危险。」
我也该告诉各位──假如有说明的必要──我不确定我笔下的文字真的就是当时所说的话。很可能不是。但这就是我记得的,而我们能做的就是相信自己记忆中的现实,而非现实本身──两者有着密切关联,但从来就不完全相同。
但我非常肯定,一字不差地,她接下来说的话是:「一切的边缘都染上了黑暗。这是最恐怖的狂喜。」然后我感受到她的恐惧带来的恐惧。我想,这就是我们为爱付出的代价:吸收对方的痛苦,彷彿那是自身的痛苦。
她时而清醒,时而错乱。
她的病情几乎随着每分每秒都在逐渐加重。她现在已经和我分道扬镳了。我的生命向前方几乎永无止境的未来延伸而去,而对萝丝来说,终点正向她奔驰而来。
屋里一片昏暗。所有的窗户都封上木板条。但穿着汗湿睡衣躺在床上的她,脸庞如白色大理石般闪耀着光芒,红色和灰色的斑点占据了她的皮肤。她的颈项浮肿,布满鸡蛋大的肿块。实在太可怕了,光是目睹她变成这种模样,就像是侵犯、伤害了她。
「没事的,萝丝,没事的。」
她的双眼恐惧地圆睁,彷彿头颅里有某个东西正缓慢地从后方推挤。
「轻点,轻点,轻点……一切都会没事的……」
这话真是荒谬无比。一切都不会没事的。
她发出轻微的呻吟,身体痛苦地扭动,哑着嗓说,「你得离开。」。
我倾身向前,吻了她的额头。
「小心。」她说。
「很安全的。」说实话,我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安全。我猜是安全的,但真相不得而知,因为我在这世上也才活了四十二年而已(外表看起来跟当初萝丝误以为我是十六岁时差不了多少)。但我不在乎。不在她身边的那些年,生命早已失去了意义。
儘管从一六○三年起,我就没再见过萝丝,但对她的爱依然存在,丝毫未减。现在,那份爱让我痛得要命。比任何肉体上的痛楚都还要疼痛。
「我们当时很快乐,对吧,汤姆?」她脸上露出若有似无的微笑。我想起久远以前的某个星期二早晨,我们提着沉重的水桶经过燕麦穀仓,一路上心满意足地谈天说地。我想起她愉快的笑容,还有她扭动的身体──出于欢愉,而非痛苦──我们试着保持安静,才不会吵醒她妹妹。我想起那无数次从河畔走回家的漫漫长路,我躲避野狗、在泥巴中踉跄行走,心中唯一的安慰就是知道她会在归途的终点等我,她就是这一切的意义所在。
那每一个日子,那些谈天,那所有的一切,全部凝缩成最简单、最根本的事实。
「我们很快乐……我爱妳,萝丝,我非常非常爱妳。」
我想要把她抱起来,餵她吃兔肉派和樱桃,让她好起来。我看得出她正遭受着极大的痛苦,只求一死,但我不知道那代表什幺意思。我不知道这世界怎幺还能完好无缺。
我还想知道另一件事。我深深希望她能给我这个答案。
「亲爱的,玛丽安在哪里?」我问。
她盯着我好长一段时间。我做好听到坏消息的心理準备。「她逃走了……」
「什幺?」
「她跟你一样。」
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理解。「她不会变老?」
她缓慢地说话,语句间掺杂着叹息、咳嗽和呜咽。我告诉她可以不用再说任何话,但她觉得非说不可。「是的,而且随着时间过去,其他人开始注意到她的外貌没有改变。我告诉她我们得再搬去别的地方,她为此非常不安,然后曼宁找上我们──」
「曼宁?」
「就在那天晚上,她逃走了,汤姆。我跑去追她,但她已经不见了。她再也没有回来过。我完全不知道她去了哪里,也不知道她是否安全。你必须照顾她……求求你,坚强起来,汤姆。你要找到她。我会没事的。我会前往我兄弟的身边……」
我从未如此脆弱,但我已準备好为她付出一切,包括我不老的祕密,以及未来的幸福。
「我会坚强的,我的萝丝。」
她的呼吸仅是一道微弱的气息。「你会的。」
「噢,萝丝。」我需要一遍遍唸着她的名字,好让她听见。我需要她继续活着。
我们是时间的臣民,时间命我们离去……
她要我唱歌给她听。「你心中想到的任何一首都好。」
「我的心很悲伤。」
「那就悲伤地唱吧。」
我还是觉得很虚弱。我的头抽痛不已。我走着路,心想这应该可以帮我减缓教堂街涌现的回忆。我走向解药的所在地:哈克尼区的威尔巷。现在叫做威尔街了。那里是我和萝丝开始同居的地方,在那些充满痛苦、分离和瘟疫的日子开始之前。那些木屋、马廄、穀仓、池塘和果园早就消失了。我知道走在变得陌生无比的街道上,寻找被人行道盖过的回忆不是什幺健康的事,但我需要亲眼看见。
我继续往前走。这几条街一定是哈克尼区最繁忙的区域。公车和购物人群匆忙经过。我走过一家手机行、当铺和三明治店。接着我就看到了,就在街道的另一边──那就是我们住过的地方。
现在已经变成了一栋没有窗户的红砖建筑,外面有个蓝白相间的招牌。「哈克尼宠物救援」。人生被抹去的感觉令人沮丧。那种沮丧会让你需要靠在提款机旁的墙上,还得跟旁边遮住自己密码的老人道歉,解释你并不是要抢他,然后面对他似乎不太安心的瞪视。
我看见一位牵着一只斗牛的男人走出那栋建筑。接着,我想到可以怎幺做了──我可以稍稍和我的过去和解。
我穿过街,走进门内。